髖關節發育不良除非合併脫位或半脫位,否則很難以徒手方式檢查出。以百分之二的發生率屬於先天性疾病的範疇,當然需要作全面性的篩檢;而對於一個可以早期診斷、早期治療、能早期恢復,並避免以後關節早期退化的疾病,不論從公共衛生的角度或全民健康的觀點出發,早期的篩檢確有其必要性,何況髖脫位在嬰兒早期兩個月內光靠徒手檢查,有其不可避免的難檢出率。文獻指出在一個穩定的嬰兒室小組進行例行徒手檢查為期十年的偵出率約為百分之七十,而由專業小兒骨科醫師所做的徒手檢查偵出率也只有百分之九十左右。在本院小兒骨科門診每年都有一些本院生產的兒童,在半歲至一歲左右才被確認診斷為發育性髖脫位。近八年來,一共在嬰兒室檢查出四個髖關節脫位,而以各種原因照會小兒骨科醫師的嬰兒做檢查,在近六百次會診中一共檢查出有九名髖關節脫位。若以全部嬰兒室的嬰兒做母樣本,檢出率不到萬分之二;若以會診群嬰兒為母樣本,則這群高危險嬰兒之檢出率為百分之一點五,這和文獻上統計髖關節脫位在高危險群嬰兒的比率百分之一相近。是以就上述資料評估本院嬰兒室例行發育性髖關節脫位的檢出率,只有百分之十五不到,即使加上嬰兒例行一個月的健康檢查亦對檢出率無明顯改變。
標準的靜態髖關節超音波檢查,以側面葛拉夫(Graf)方法分類最被接受,其檢測敏感度極高,在新生兒一至二星期內全面篩檢的檢出率幾達百分之百,但這也產生另一種議論,尤其北美的醫師認為它可能是過度檢斷(Overdiagnosis)。雖然大部份醫師主張以髖關節超音波檢查全面作嬰兒室篩檢,他們提出符合葛氏分類的髖關節發育不良的嬰兒,經過早期的吊帶治療,當嬰兒七個月大時幾乎百分之百都恢復正常,但北美的小兒骨科醫師認為過度的診斷會造成太多不必要的治療,加上全面篩檢的醫療費用負擔的評估,所以主張只對高危險群的嬰孩作例行髖超音波篩檢。這些高危險群包括下列情況︰1.羊水過少2.臀位生產3.周邊肢體壓迫性異常4.具有先天性髖脫臼的家族史等。
綜合以上的陳述,我們知道髖關節先天性或發育性發育不良的發生率,遠超過以往文獻的報告,我們不僅要能早期檢測出髖關節發育不良合併脫位或半脫位的病例,更要能檢測出單純性髖關節發育不良的情形,而加以早期治療並期待它能有早期的恢復。目前嬰兒室的徒手檢出率偏低,以超音波檢查作全面性的篩檢雖然可行,但相關人力的配合及健保醫療費用的評估,須作適當的規劃,我們主張對髖關節發育不良的高危險群嬰兒做例行髖超音波檢查篩檢,是目前可以立竿見影的可行作法。